1.凡在本画廊购买的作品,如作品的作者或二位以上国家级鉴定专家提供书面材料证明系伪作,除退还本金外, 另按购买价本金10%进行赔偿。 2.汇款时请注明作品编号、作者,款到当日寄作品。 3.作品售价为人民币,国外购买可用港币或美元(即1美元=8元人民币) 4.购买作品如不满意,可在收到作品15天内,作品无损坏或保持原作品条件下退换。 地址:北京市崇文区永外沙子口路55号 手机:13522972717 联系人:周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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